南京市溧水区农村产权交易信息服务平台
南京市溧水区农村集体财产智慧监管平台
全文检索   
开发区产权交易自查自纠
发布时间:2016-10-09     浏览次数:     来源:

 

开发区关于农村产权交易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全面的梳理,通过分管领导王连荣、纪委书记简祖新、经管站站长黄震以及各社区村会计等工作人员开会经集体研究,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自查自纠商定以下整改方案:
1、期限过长。各社区明确告知承租方超出法律规定期限的部分属于无效合同,并且积极与经营业主沟通协调,在双方认可的基础上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。
2、价格过低。同经营业主协商加以完善,并规定视具体情况,根据市场行情,一定时期进行适当调整。
3、应进未进产权交易市场。一是全部到经管站备案,逐一登记建立台账。二是对小额、即将到期、社区公开发包的,对属于农户,由社区代发包的,与承包商谈中止集体承包协议,改为农户与承租人签订合同,并积极引导进行产权交易;对列入拆迁、损毁较重、不具备重新发包条件、不履行合同等,商谈停止发包。
4、未登记备案的,补登记,并继续调查摸排。
今后,将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的监管,涉及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一律上农村产权交易平台,经管站将根据合同备案表及时对到期合同督促进行产权交易。对于未经产权交易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